祝贺你被我校录取为2026级新生,热忱欢迎你来我校学习!

一、报到时间

2026912-913

二、报到地点

山西省忻州市顿奇东街1号

三、报到所需材料及请假要求

(一)新生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到校报到。无法提供高中毕业证的,须提供高考报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专升本新生须携带专科毕业证。

(二)年满18周岁的男性新生须按要求携带《兵役登记证》;公费师范生及优师专项师范生须携带户主页和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新生,须提前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请假申请须注明所在系(院)、专业、考生号、生源省份及请假原因,由本人及监护人签名,并附准考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相关佐证材料及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未经学校批准逾期不报到的新生,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学校有关新生报到的具体安排,将通过忻州师范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s://zs.xztu.edu.cn)统一发布,请新生自8月20日起及时关注忻州师范学院招生网相关通知。

五、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一律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转接,转接目标单位应具体到拟转入党支部(具体转入党支部名称由党员本人联系所在系(院)咨询确认);无法线上转接组织关系的省外党员,需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忻州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目标单位为“中共忻州师范学院××系(院)××支部委员会”;报到后一周内将党员档案及介绍信(省外)交所在系(院),由所在系(院)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党员档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接收组织关系。

六、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时,介绍信抬头填写“忻州师范学院××系(院)团委”(介绍信应由团的基层委员会或县以上各级团委填发),报到后一周内将团员档案(包括志愿书、介绍信、团员证等)交至各专业所属系(院),材料审查合格后,登录“智慧团建”完成网上团组织关系转接。

七、根据公安部户籍管理相关规定,新生入学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于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则视为放弃迁户。如迁户的同学请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一)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二)新生报到后一周内,将上述户口迁移材料由本人交至学校师生服务大厅(警务站,崇学楼A104)。

八、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文件规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须持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证件到当地招生办公室领取考生纸质档案(山西考生到所在中学领取高中阶段纸质档案),由考生自带,并在入学报到时交至所在系(院),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封档案。专升本新生纸质档案由原专科院校统一邮寄至学校。

邮寄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顿奇东街1号 忻州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 齐老师收(电话:0350-3300506)

九、为简化新生入学缴费手续,保证资金安全,及时高效地完成新生收费工作,现将具体缴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忻州师范学院计财部”微信公众号,于8月25日至8月31日通过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

具体缴费步骤请点击计财部微信公众号中的“支付平台—交费步骤”查看。

(二)已成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开学时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缴费事宜请参考“交费步骤—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三)缴费后,系统自动开具“山西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学生可在微信小程序“电子票夹”中进行身份注册后领取。学生领取票据后应及时核对票据金额和缴费金额,以确认无误。入学后,学生凭电子票据办理学籍注册和住宿等手续。

(四)入学后,学校将统一免费为每名学生办理农行储蓄卡和校园一卡通。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各类补助、奖学金都通过该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卡发放;校园内就餐及其他生活消费可使用校园一卡通,请务必妥善保管。

(五)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公费师范生及优师专项师范生相关规定,由财政承担公费师范生及优师专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公寓管理费及教材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因此,公费师范生及优师专项师范生无须在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上交纳上述三项费用。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相关补助按协议执行。

十、各收费项目标准

(一)学费标准

专业

学费标准(元)

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秘书学、法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科学教育、化学、生物科学、应用化学、地理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会计学、旅游管理、财务管理、体育教育、网络与新媒体

4950

统计学、心理学、生物技术、休闲体育、生态学、商务经济学、文化遗产、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应急管理

4500

数字媒体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

4800

审计学、工商管理

490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280

翻译

5800

音乐学、美术学、舞蹈编导

8580

音乐教育、艺术与科技

7800

(二)公寓管理费标准

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缴费标准为:六人间800元/年,八人间600元/年。

(三)新生到校后,可按照自愿原则选择缴纳以下代收费项目:

1.公寓用品费:预计每套690元,最终按实际招标采购中标价收取。

(1)学校提供的学生公寓用品是经过资质审核、检验合格的产品,公寓生活用品共12种15件,包括:棉被、棉褥、枕套、枕芯、床垫、暖瓶、脸盆、马扎、个人专用电源插座各1件,被罩、床单、枕巾各2件。由学校统一提供,学生自愿购买,共同营造整洁、规范、安全的宿舍环境。

(2)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宿舍卫生安全,杜绝“黑心棉”等劣质产品流入校园,新生自带床上用品的质量、卫生和规格应符合相关规定。入学时,学校将聘请省质检部门所属纤维检验人员对自带的棉质床上用品进行现场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寓并登记备案(仅供本人使用)。

(3)新生报到时可携带四季衣物和其他个人生活用品。因集体住宿,故不得携带大型木箱、皮箱等物件,存放衣物的手提行李箱规格不得超过80厘米×55厘米×25厘米。

2.军训服装费:每套约190元(含上衣、裤子、腰带、帽子、白手套,最终按实际招标采购中标价收取),由学校统一提供、学生自愿购买。报到时学生需自购99式低腰丛林迷彩鞋,也可到校后在校园自行购买。

3.体检费:50元。

4.教材费:按学期据实结算。

十一、相关资助手续的办理及所需材料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新生入学时,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相关费用的学生,可向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见《忻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也可向当地承办助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咨询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来校报到后,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回执交到学生所在系(院),由系(院)统一到学校学生工作部资助教育服务中心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确认工作。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开学报到后,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一并交至所在系(院),参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证明

1.特殊困难类型学生佐证材料

烈士子女、孤弃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及特困救助学生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须提供残联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脱贫家庭学生、防止返贫致贫家庭学生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开学报到后交至所在系(院)。

2.其他困难类型学生佐证材料

提供影响家庭经济的佐证材料,如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突发意外等。

十二、托运或自带行李时,请在行李标签上注明“忻州师范学院××系(院)××专业学生×××”等信息,以免遗失或拿错,行李请随本人乘坐的交通工具办理托运,并妥善保管行李凭证。来校途中要注意安全,防止行李或证件等物品遗失。

十三、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学校在忻州火车站、忻州西站、忻州客运中心设立新生接待处,接站时间为:7:00-22:00。

十四、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录取手续、录取资格、身份证明、身体健康状况、学业水平等方面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认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